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2022年(含)以前立项未结题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26日 发布部门: 点击:

各学院:

根据《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》和《教育部高等教 育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 收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 2024 年“国创计划”立项和结题验收工 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立项工作
(一)项目类型
1.创新训练项目: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 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 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2.创业训练项目: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 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,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、可 行性研究、企业模拟运行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3.创业实践项目: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 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,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 产品或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(二)项目类别
1.重点支持项目 :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 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 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,设立国 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项目(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)。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“有限领域、有限规模、有限目标”的原则, 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 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,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
综合研究。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、协同 创新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、大学科技园、技术中 心、技术转移中心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 和科研资源,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、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、实 质性创业实践。 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,重点支持项目由高校申报,教育厅遴选推 荐,我区可推荐数额不超过 4 项。
2.其他项目 :重点支持领域外的项目类型、类别、立项以及各类 项目经费等相关要求参照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 法》(教高函〔2019〕13 号)执行,鼓励“国创计划”项目团队积 极参与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。
(三)申报要求
1.“国创计划”项目以个人或者团队形式报名,个人或者同一个 团队每次只能申报 1 个项目,可跨专业、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, 团队人数 3-8 人,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,原则上要 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。

2.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2 名,其中至少 1 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博士学位。创业实践项目需配备校内、校外各1 名指导教师。

(四)工作要求

1.“国创计划”项目建设周期为 1-2 年,包括学生申报、学院推 荐、评审立项、中期检查、结题答辩五个阶段。获得立项后,项目组 按照自治区管理平台的要求认真完成项目立项、中期报告、结题报告 等填报工作。
2.各学院实验室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向参与 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仪器设备。
3.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包括调查报告、图纸、软件、产品、作品、 仪器装置、学术论文、专利、相关获奖证书等;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 指完整的商业计划书;创业实践项目的成果包括企业生产运营状况、 财务报表、法人情况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组织机 构代码复印件等。“国创计划”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须注明“呼伦贝 尔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”。
4.立项项目如存在弄虚作假,学术不端,盗用他人项目现象,一 经查实,取消其在研项目,追回资助经费,取消三年申请资格,将不 良记录纳入个人诚信档案,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。
(五)评审程序
1. 学院审核 ,各学院于 5 月 31 日前完成本学院“国创计划”项 目初审工作并报送推荐项目相关材料(详见附件)。
2. 专家评审 ,学校于 6 月初组织专家评审,确定入选项目名单 及等级,并发文公示。
3. 项目任务书填写 ,确认立项后,各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完善项 目申报材料,在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 (http://cxcy.mglip.com)进行填报。
4. 立项上报 ,学校将项目立项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。
二、关于结题验收工作

(一)结题验收范围

   2022 年(含)以前立项未结题的项目均需在 6 月 1 日前完成结题验收。

(二)结题验收组织

   2024 年结题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 在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平 台(http://cxcy.mglip.com)提交结题报告。

三、材料报送有关要求
1.立项材料报送 ,各学院于 5 月 31 日前完成本学院“国创计划” 项目初审工作并报送推荐项目相关材料(附件 1 电子版、附件 2 电子 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)至招生就业处玲玲企业微信。
2.结题材料报送 ,各学院于 6 月 1 日前完成本学院 2024 年结题 “国创计划”项目在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的结 题报送,同时将结题报告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徐博宇企业微信。
联系人:招生就业处 玲玲 0470-3993560

附件:

1.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

2.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初审上报表
呼伦贝尔学院招生就业处
2024 年 4 月 26 日